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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民营经济促进法

发表日期:2025-06-09信息来源:省局政策法规处


  6月6日,省广播电视局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局党组书记、局长曹新博主持学习,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集中学习。

  会议指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系统性整合并填补了制度空白,为民营经济提供了更加明确和稳固的法治保障,进一步巩固了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中的重要地位,是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在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会议强调,《民营经济促进法》规定了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多方面的制度举措,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要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在制定出台政策、实施重大决策过程中严格履行法定程序,鼓励支持民营经济组织积极发挥作用;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按照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和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合理确定行政检查方式,坚决杜绝行政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等问题;要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水平,杜绝额外增设限制,定期清理市场准入壁垒,切实保障各类企业在市场准入、资源获取等方面的平等权利;要发挥广电行业优势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围绕平等保护、公平竞争等设置专题专栏,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