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全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表日期:2024-01-16信息来源:从业人员服务处
根据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办法,现就2023年全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成绩总分160分,口试成绩为B级以上(含B级)。
二、上一个开考年度单科合格,且2023年参加其他科目考试的考生,上一个开考年度予以保留的考试合格科目均按每科60分计入2023年考试总分,笔试总分达到160分,且口试成绩为B级以上(含B级),为考试合格。
三、考生可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查询、打印本人成绩通知单。
四、2023年全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将获得资格考试合格证。资格考试合格证发放事宜将另行通知。
我省考生对成绩如有异议,于2024年2月19日前将有关情况发送至邮箱,省考办统一汇总后报送总局。
联系人:俞凡 联系电话:0371-65887660
邮箱:cycwlpx@163.com
河南省广播电视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