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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广播电视局关于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72号建议的答复

发表日期:2023-08-30信息来源:省人大


尊敬的刘济良代表:

衷心感谢您对广播电视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在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72号《关于规范电视广告行为,弘扬社会主义正能量》建议收悉,省广播电视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专人专班对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指导督促关单位认真整改落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并举,确保问题真改实改

(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

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72号建议收悉后,省广播电视局召开专题党组会进行安排部署,局党组书记、局长曹新博提出明确要求“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牵头的处室要牵好头,配合的处室要配合好,认真履职尽责,确保高质高效完成”。按照局主要领导要求,我们成立了由省广播电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波任组长,省广播电视局二级巡视员、总编辑刘杰、省广播电视台副总编辑郭士飞任副组长,省广播电视局传媒机构管理处处长王惠君、省广播电视台广告经营中心主任黄啸宇、省广播电视局电视剧处二级调研员刘旭、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刘东为成员的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沟通协调和督促落实。研究制订了《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做好河南省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刘济良代表建议(第172号)办理工作的方案》。制定印发了《关于协助办理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72号建议的通知》,指导督促河南广播电视台、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总局令第61号)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做好第172号建议的办理工作。

(二)加强沟通,细化举措

为增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由广播电视局二级巡视员、总编辑刘杰带队专程拜访了刘济良代表,详细了解代表建议指出的问题和相关诉求,向刘济良代表当面汇报了建议办理的工作安排、时间节点和预期效果,得到了刘济良代表的充分肯定和认同。同时,强化监听监看和暗访督查,摸清问题底数。会同省局监听监看中心对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和开封广播电视台违规播出广告问题进行重点监测,掌握第一手资料。组织专人到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实地查看广告播出情况,到开封市暗访督查有线网节目传输情况,分别约谈了河南广播电视台、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中国广电河南网络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相关责任人,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从源头上抓好整改。

(三)紧盯不放,求实求效

省广播电视局人大代表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大监听监看力度,不定期对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开封广播电视台频率频道广告播出情况以及中国广电河南网络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插播广告情况进行监听监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建议中提出的一时解决不到位的问题,及时指导相关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完善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任务书和责任人,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妥善解决。同时,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向人大代表报告整改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确保让人大代表满意。2023年4月10日,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并得到刘济良代表满意回复。

二、强化监管,持续维护广播电视良好播出秩序

下一步,省广播电视局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坚持“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加强监督、重拳出击、严肃追责”的原则,持续强化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秩序监管,持续净化声频荧屏。

(一)加强监听监看,及时发现问题

会同省局广播电视监听监看中心加大对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秩序监听监看力度,改进监测方式和手段,建立监测台账,及时汇总梳理存在的问题,督促播出机构及时认真整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省市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告播出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

(二)保持高压态势,重拳打击治理

对全省广播电视虚假违规广告行为严肃处理,警示约谈违规播出机构的负责人,并通报全省。严格按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违规处理办法(试行)》,对拒不整改或30日内两次出现该类广告违规行为或频道(率)正式恢复商业广告播出后180日内再次出现该类违规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逐级上报省广播电视局下发或由省广播电视局直接下发《违规处理决定书》,作出暂停违规频道(率)商业广告播出730日的处理;对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逐级报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撤销该频道(率)并吊销其《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同时,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追究相关责任。

(三)强化业务培训,创新经营理念

按照“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要求,强化业务培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导向意识和底线意识,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广告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法治素养。同时,积极引导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广告从业人员创新经营理念,拓展产业领域,确保广播电视广告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再次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广播电视工作的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行业监管,努力规范我省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秩序,持续提升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的质量和水平。

复。

(办理结果类别:A)

 

 

                      2023425

    

      建议原文:172号建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