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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巩固拓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 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明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3-03-31信息来源:机关纪委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巩固拓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严明工作纪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遵守工作纪律的自觉性    

作风纪律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前提,是党员干部在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工作纪律是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直接反映党员干部的工作面貌、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进而关系全局的整体形象和发展进步。全局党员干部要认清形势,深刻认识加强作风建设工作纪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端正的工作态度、出色的工作能力、过硬的工作作风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一)严格考勤管理。按照规定时间按时上下班,坚持填写《考勤签到表》,坚决杜绝出现迟到早退、串岗脱岗、擅离职守、无故旷工等违纪违规行为。各处室、各单位负责人要带头认真考勤签到,并督促本处室、本单位人员按规定签到,不准替签、代签。如有不在岗情况的,及时调整工作状态牌。

(二)严明岗位纪律。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杜绝上班期间出现追剧、玩游戏、看股市、网购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三)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工作时间外出出差、开会、培训的,必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需向局主要领导请示报告,其他人员按管理制度请示报告,经许可后方可外出,并做好临时外出登记,未经请示报告不得擅自离岗外出。因紧急或突发事件必须临时离开工作岗位的,要及时报告,并在事后补办书面请假手续。外出期间,必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如行程有变化,应及时补充报告。因病、因事请假或休假,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有关制度规定,严格按程序和权限请销假。

(四)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严格落实会议请假制度,除因公出差、因病住院或参加会议等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请假。确有以上情况的,应在会前向会议主办处室、单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参会人员要强化时间观念,按通知要求准时进入会场,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要严格遵守会议保密纪律,未经允许,一律不得私自录音录像或将会议材料带走。非涉密的会议,会议期间关闭通讯工具或将其置于静音状态。自觉维护会风会纪,严禁在会场打瞌睡、玩手机、“开小会”,自觉保持会场安静,不得随意出入会场,滞留会场外抽烟聊天,不得在会议期间做与会议无关的其他事情。

三、认真履职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纪律要求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严禁出现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三不”行为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者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礼金、消费卡和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的行为;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利用婚丧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用公款组织外出旅游;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严禁工作日早、中餐饮酒。要坚决克服纪律松驰、工作拖延、自由散漫、懒散拖拉等违纪违规、消极怠工现象,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严格管理责任,确保工作纪律执行到位

(一)落实管理责任。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履行转变工作作风、遵守工作纪律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对本部处室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敢抓敢管、常抓常管,共同推进全局作风大提升、形象大提升。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确保所分管人员在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方面不出问题。

(二)加强监督检查。局机关纪委要落实监督责任,与人事处、办公室共同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形式,不定期对工作纪律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纪律执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甚至贻误工作者,及时进行通报,提出纠正意见,并按有关纪律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