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财政资金 > 三公经费
2018年度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预算公开
发表日期:2018-03-08信息来源:
2018年度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8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机关内设22个职能处室,主要职责: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二是负责起草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著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三是负责制定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有关重大公益工程和开展公益活动,扶助贫困地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建设和发展;负责制定全省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四是负责统筹规划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依法负责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五是负责监督管理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对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全省新闻记者证的监制管理。六是负责对全省互联网出版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对全省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七是负责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科技融合,依法拟订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全省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融合,推进应急广播建设;负责指导、协调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八是负责全省印刷业的监督管理。九是负责全省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和广播影视节目的进口、收录管理,协调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走出去”工作;负责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十是负责全省著作权管理和公共服务,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盗版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负责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十一是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省“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大案要案,承担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十二是领导河南人民广播电台和河南电视台,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十三是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预算单位构成
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
1.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机关;
2.河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系统财务;
3.河南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
4.河南省广电局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监管中心;
5.河南省新闻出版局机关服务中心;
6.河南省新闻出版学校;
7.河南省出版产品质量检测鉴定中心;
8.河南省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调度指挥中心。
第二部分
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8年收入总计15902.3万元,支出总计15902.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67168.3万元,下降91.31%。主要原因: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和河南广播电视台分设,预算单位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8年收入合计1590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707.2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650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75万元;经营收入668.8万元;其他收入273.6万元;预计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677.7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8年支出合计1590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63.5万元,占36.24%;项目支出10138.8万元,占63.7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7707.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6500万元。与 2017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54875.9万元,下降87.68%,主要原因: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和河南广播电视台分设,预算单位减少,其他收入减少;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没有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770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类)支出1038.1万元,占13.4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984万元,占64.6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76.1万元,占15.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34.4万元,占3.04%;住房保障(类)支出274.6万元,占3.56%。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局《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65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安排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基金6500万元。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10.3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7年减少268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因公出国(境)费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我局2017年安排因公出国(境)支出的预算单位2个,分别是局机关和河南省出版产品质量检测鉴定中心,2018年减少费用2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按照豫财预〔2018〕72号,此项支出属于公用经费综合定额。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248.7万元,主要原因: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和河南广播电视台分设,预算单位减少;严格车辆日常维修审批,通过加强使用管理等措施,降低公务车辆运行费用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7.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26.5万元。主要原因: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和河南广播电视台分设,预算单位减少;局属各预算单位严格公务接待制度和标准,严格执行接待对象、范围等方面的规定,控制公务接待费用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741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59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4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6.8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我局组织对市县“扫黄打非”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60万元。实践证明通过对市县“扫黄打非”专项资金的发放落实和及时跟进,为我省“扫黄打非”工作进一步提升提供了有效的资金支撑,为促进我省政治安全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2018年,我局拟组织对市县“扫黄打非”项目、金额160万元,补助市县无线覆盖项目、金额500万元,进行预算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66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2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3项,主要是:国家电影事业发展项目6500万元、补助市县无线覆盖项目500万元、市县“扫黄打非”项目160万元等;我局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