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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应急广播运行管理暂行办法》 政策解读
发表日期:2025-07-01信息来源:省局安全传输保障处
省广播电视局、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河南省应急广播运行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办法》有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出台《办法》?
应急广播体系是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和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础设施,是服务管理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服务,是打通应急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实现精准动员的重要渠道。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是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现代应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服务人民、惠及民生的惠民工程。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2024年6月国务院印发的《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的若干政策措施》,同月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分别对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作出要求。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全力推动,先后印发《全国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总体规划》(新广电发〔2017〕236号)、《全国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广电发〔2022〕30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 公安部 财政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快推动农村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建设的通知》(广电发〔2022〕60号)、《应急广播管理暂行办法》(广电发〔2021〕37号)等文件。2018年至2025年,分两批对全国1143个县的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给予补助,河南共有46个县列入补助范围。
省委省政府把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摆在全省工作大局中统筹谋划,2021年将其纳入河南省乡村建设行动、河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省政府组织召开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推进会,2024年将市、县应急广播建设列入省政府重点督查事项,2025年将“加强应急广播建设”作为重点工作任务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2025年6月5省政府再次召开全省推进会,高位推动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省广电局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广电总局部署要求,修订《河南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规划》,联合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发挥应急广播在应急管理中作用的意见》,及时印发《关于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加快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通知》,不断完善顶层设计,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截至目前,我省应急广播体系已建成省级应急广播平台(一期工程),建成市级应急广播平台3个(安阳、许昌、新乡)、县级应急广播平台68个县级平台(西华县已建成),与省级平台完成对接共有27个;乡镇级前端1157套,村级前端20500套,覆盖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大喇叭、音柱)55007个。在建市级应急广播平台2个,县级应急广播平台15个。全省已建成的应急广播系统在政策宣讲、文化供给、基层治理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通过应急广播发布党务、政务、商务、农业、文化等惠民信息,应急广播的使用频率和实用价值不断提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对应急广播的管理要求,出台《办法》,规范全省应急广播体系的运行管理。
二、《办法》包含哪些内容?
《办法》分为总则、播出管理、内容审核、运行管理、附则,共五章27条。
第一章总则,共有5条,明确主要依据、适用范围和定义、相关部门职责、服务要求等。
第二章播出管理,共有6条,对紧急类信息和日常类信息进行了界定,明确播出原则、播出时长及相关要求。
第三章内容审核,共有4条,明确紧急类信息和日常类信息发布原则和要求,人员审核及平台监管要求等。
第四章运行管理,共有10条,明确运行机构、制度建设、终端操作人员配备、风险评估、平台及维护管理、信息和数据统计、业务管理及责任追究等。
第五章附则,共有2条,明确施行日期和负责解释单位。
三、《办法》对应急广播的运行管理提出哪些要求?
一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明确本级应急广播系统的运行维护单位,合理配备工作岗位和人员,落实应急广播运行维护机制,保证应急广播顺利开展。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广播设施维护。
二是应急广播运行维护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技术维护、运行管理、例行检修等制度,推动应急广播运行维护经费纳入各级财政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保障技术系统运行维护、更新改造和安全防护等所需经费。应急广播运行维护单位应当加强值班值守,定期对应急广播技术系统进行测试,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准备,确保应急广播正常运行。
三是鼓励各地因地制宜,采取专兼职相结合方式,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广播终端设施,并加强对上岗人员管理,确保应急广播终端安全高效运行。
四是应急广播系统应完成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定期开展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及国产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确保网络安全。
五是应急广播平台信息发布实行账号、密码管理,禁止使用弱口令。所有涉及系统管理、授权播发的人员,禁止将账号和密码泄露、提供给他人。管理人员调整时,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及时更新账号、密码,做到手续清楚、责任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组织协调本地区的应急广播统计信息和数据上报工作。
六是应急广播业务纳入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范畴。日常类信息播发,参照现行《〈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管理实施细则》中广播中心事件事故有关规定执行。
七是应急广播平台系统进行维护调整影响安全播出的,按照《河南省广播电视技术系统例行检修和临时停播(停传停机)管理办法》执行,确保上下游业务不受影响。
八是对于各级应急广播系统发生故障,造成紧急信息未及时、成功播报的,或造成严重负面后果、影响抢险救灾的情况,须按重大事故相关要求第一时间上报,坚决杜绝漏报、迟报、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