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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频次上限

发表日期:2025-06-10信息来源:


检查频次上限
序号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频次上限
1 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1次/年
2 对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的行政检查 1次/年
3 对广播电视设备器材生产企业和产品的行政检查 1次/年
4 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行政检查 1次/年
5 对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机构和业务的行政检查 1次/年
6 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行政检查 1次/年
7 对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行政检查 1次/年
8 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行政检查 1次/年
9 对广播电视设施保护的行政检查 1次/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