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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表日期:2022-01-28信息来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根据《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办法(试行)》,现就2021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三科成绩总分160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三科成绩总分160分,口试成绩为B级以上(含B级)。

二、2020年单科合格,且2021年参加其他科目考试的考生,其2020年予以保留的考试合格科目均按每科60分计入2021年考试总分。参加编辑记者资格考试总分达到160分为考试合格;参加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笔试总分达到160分,且口试成绩为B级以上(含B级),为考试合格。

三、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如期进行考试的考区,考生已取得的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顺延,具体如下:

(一)对2021年已报名福建考区的考生以及在内蒙古、湖南、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7个考区报名并完成缴费的考生,其2020年度取得的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顺延一年,在2022年资格考试中仍然有效;

(二)对2021年已在新疆兵团考区参加考试的考生,其2019年度取得的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成绩在2021年资格考试中仍然有效;

(三)对2021年已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区报名并完成缴费的考生,其2019年度取得的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顺延,在2022年资格考试中仍然有效。

考生可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查询、打印本人成绩通知单。

2021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将获得资格考试合格证。资格考试合格证发放事宜将另行通知。


我省考生对成绩如有异议,可将有关情况发送邮箱,省考办统一汇总后报送总局。  

联系人:俞凡 联系电话:0371-65887660  邮箱:cyryfwc@163.com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26日